张学清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思想与政治教育专业本科。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执业领域:婚姻、继承等民事案件、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经济合同案件。
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2000年在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2003年被陕西省妇联妇女权益部聘为维权律师,2004年被陕西省残联聘为残疾人维权律师。由于妇女维权工作突出,2006年张律师被选为陕西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2007年获得陕西省妇联法律援助特别贡献奖,2009年3月荣获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4月荣获西安市第二届“律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奖”三等奖。由于张学清律师在妇女维权理论和实务上的努力,2008年、2009年多次应邀为陕西省妇联、咸阳市妇联及新城区妇联的维权干部、分管领导做法律实务培训。
自执业以来,共承办各类案件数百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数十家。代理某安装工程公司诉高新区某建设开发公司房地产纠纷案、某铁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陕西某物贸公司货款纠纷案、李甲、李乙诉西安房地产某分局拆迁安置公司拆迁安置案,均得到当事人的好评。成功代理中国东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案。为数十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使之减轻或免除处罚。分别承办农村妇女南迎莉及王小迎被丈夫杀害等省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妇女维权法律案件,受到了陕西省妇联及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先后在陕西人民广播电台《卫星台》、《文艺台》、《生活台》,《交通台》西安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台》、《经济台》以及陕西电视台公共政法频道《律师在线》、西安教育电视台《聚焦3.15》等法制栏目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在《西部法制报》、《西安日报》《农业科技报》等发表案例文章数十篇。
张律师以其扎实的理论知识、严谨务实认真负责的办案作风、模范的律师职业道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人生格言: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