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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合同的订立程序【物流报已发】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彪  浏览量:3105

 

  物流合同作为物流企业经营的主要载体,其成立必须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直,订立的程序也像其他合同一样,包括要约和

 

承诺两个部分: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做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具备

 

以下条件的便形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

 

  1.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自然人法人均可,但必须是一个明确的可订立合同的主体。

 

  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可特定可不特定,比如商品标价陈列便属于向不特定相对人发出要约。

 

  3.要约必须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主要内容至少包括标的、数量、价款,当然还可包括质量、履行期限、

 

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对方答复期限等等。

   

  要约应和要约邀请时常发生混淆,要约邀请是指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也称要约引诱。常见为向对方寄送价目

 

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一般商业广告。而区分两者也是非常的简单,主要是看基于所发出的内容对方做出承诺后是否能够形成

 

一个最基本的合同(即标的、数量、价款)。

   

  要约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现今发达的电子商务平台下,很多交易是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订购甚至qq交流发出要约,

 

这些都属于法律认可的要约形式。当受要约方在明白要约意思或书面要约送达时生效,生效后要约有效期内要约人不得随意改变

 

要约的内容,不得撤回要约,否则,因此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称之为缔约过失责任),但以下情形中

 

要约失效:

 

  1.要约生效前要约人撤回要约;

 

  2.口头要约后受要约人没有立即承诺;

 

  3.书面要约超过承诺期限或未指定承诺期限在合理期限内受要约人未承诺的;

 

  4.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承诺,指受要约人在有效期间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有效承诺需要以下三个条件:

 

  1.需为受要约人做出。若要约对特定相对人发出,那么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做出承诺也不能认定为合同订立,法律上

 

这种情形认为属于第三人对要约人发出了要约。

 

  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做出。

 

  3.承诺是对要约条件的全盘接纳。承诺人不得丝毫改变要约内容。

   

  而承诺和反要约时常发生混淆,反要约又称新要约,指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者从本质上改变了原要约。常见的主要

 

对要约内容的进一步询问、对其他未涉及内容的增加等,即使完全同意了对方发出的要约内容,但提出了其他内容的,便在法律上

 

被视为反要约,需对方承诺后方程成立合同。

   

  承诺的形式也和要约一样,但要注意三点:1.依合同性质属于要式的,承诺必须为书面形式;2.承诺需在有效期内做出,口头要

 

的一般需立即做出;3除约定或特别规定外,沉默不能被视为承诺。同时,承诺也和要约一样在生效前可撤回。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自此,物流合同的订立过程也告终结,合同则依法成立了。

 

 

 

                                    陈彪 律师:15891780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