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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快讯】律师无罪辩护意见被采纳,当事人走出看守所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李小艳  浏览量: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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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8年11月7日李军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8年11月15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李军父亲的委托并指派吕琦、刘超律师担任李军涉嫌寻衅滋事罪案的辩护人。辩护人通过会见嫌疑人李军及研究相关法律后,李军的行为并未达到刑法上规定的情节恶劣,理应作一般治安违法行为处理;同时,李军的行为也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要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经过辩护人的不懈努力,最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为李军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李军走出了看守所。

 

辩护思路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日益成为了一种“口袋罪”,忽略寻衅滋事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人为扩大寻衅滋事罪适用范围、以刑事手段插手普通治安民事纠纷,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问题十分突出。针对此种现象,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曾专门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议,要求采取措施把好审判关,制止这种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行为。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强调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当事人皆为化名)

 

 

 
 
 
 
 
律师简介
 

吕琦律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协维权委员会副主任,陕西法学会刑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政协委员法律顾问,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西安市第三届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

从业十余年以来,主要处理刑事辩护、公司非诉和诉讼业务等,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以最严谨的办案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合法利益。

 

联系方式

电话:13572977800  

地址:西安市建国路88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