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初,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因河南三门峡项目部管理混乱,三门峡三个项目上的债权人不断上门到西安讨债及
提起诉讼,致使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及其主管上级西安建工集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经营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在其法律顾问无
法及时解决矛盾、缓解矛盾的前提下,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专门前来我所联系,要求我所承担三门峡项目部的专项法律顾问。
我所接受委托并成立了专项法律顾问团,在杨建生主任的牵头和负责下,通过同公安机关、审计事务所、造价咨询所的配合、
协调,数十次前往三门峡调查、了解情况并主动约见债权人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十六起案件的代理,采取诉讼技巧,
及时化解了矛盾,于2011年10月顺利完成了专项法律顾问的服务,得到了委托人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的高度赞扬,同时所里的
年轻律师也得到了极快的锻炼和提高。通过对复杂案件的妥善解决,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为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提供
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