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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 2014—2016年度“三秦十佳律师”——杨建生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5226

不忘初心 

 

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

 

 

杨建生

 

                 "二十六年的律师生涯,二十六年的艰辛跋涉和酸甜苦辣,无怨无悔,初心不改,面对执业坎坷风险时,依然带领年轻律师,

 

迎难而上,用满腔的热情、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诚诚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建生律师在他业务自传中的一段自述。

 

 

          近四年来,杨建生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亿余元。先后担任数十家大中型企业

 

常年法律顾问。始终坚持以“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对当事人负责”为理念,用心打造“恒达”品牌。由于工作成绩显著,先后被

 

省市司法厅局授予“优秀律师”、“人民群众满意律师”、“优秀司法工作者”、“西安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为我省律师作

 

出了模范表率作用。

 

 

        “三农”,妥善解决群体性事件。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近,征地与补偿之间的

 

矛盾日益增多,如何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推进城市化进程有机结合,是政府一直研究的课题。2014年7月,西安市雁塔区二府庄

 

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时拆迁,拖欠农民的拆迁补偿费,不能按时兑付,全村近200多村民

 

先后在雁塔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多次上访,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该案件受理后,杨建生律师带领助理,

 

先后多次深入村民、街道办事处、拆迁安置办,搜集相关证据,做大量的调和及安抚工作,同雁塔区相关领导、主管人员多次交

 

流,根据查明的事实,通过采取引进有实力的开发商,在满足村民合法权益的条件下,采取对接资金断裂的开发商,实施承载式

 

兼并的模式,剔除原开发商,实施新的开发商同村民的对接,几十个日日夜夜忘我的工作,一起上访省、市政府的群体性事件,

 

画上了圆满句号。

 

 

          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近几年来,陕西省已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重灾区,杨建生律师作为省政府法律顾问,

 

多次深入重灾区,有针对性的进行调研。在担任陕西省最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辩护人期间,积极同当地公安局、检察院及打非

 

办进行有效的沟通,从社会稳定角度出发,大胆的提出了先处置赃款赃物分配给受害人,再进行对涉嫌犯罪人审判的方案,该方案

 

被当地政府采纳并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履职尽责,为重点建设保驾护航。西兰、西成、银西高速铁路建设是国家重点项目,杨建生主任担任法律顾问,具体负责

 

该重点项目所涉及的各类合同的起草、审查、监督执行,并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法

 

律建议。为了配合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完成,杨建生主任针对重点工程所涉及的法律服务范围起草了《重点项目合同起草、洽谈、签

 

订管理办法》、《重点项目设备、设施、采购、招投标程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经指挥部讨论修改后,进入执行

 

程序。在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杨建生主任带领的律师团队,针对工程分包企业、建筑材料商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把进门关;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合格标准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有效

 

的法律培训,严格要求其按照合同内容履行。通过严格把关,保证了重点工程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工艺均达到了重点工程要求。

 

2017年,西兰高铁、西成高铁将建成通车,陕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工作办公室专此进行了报道。

     

 

        用心竭力,提升服务质量。从业以来,杨建生律师以其专业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人生阅历立足于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及企

 

业非诉讼领域。曾先后主持了西安冠成国际房地产项目的收购、天津长芦智美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尔俊电缆有限公司、西安国际

 

高尔夫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业的股权或资产收购。先后为不同企业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劳动人事管理办法、为中国三安建设有限公

 

BT项目、BOT项目及西咸投资EPC总承包项目做专职法律顾问。先后受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股权收购案件、借款融资案件四十

 

余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天津高院受理的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天津绿海农业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

 

纷一案,杨建生律师开创性的运用《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认了该合同的无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4000多万元。通过杨建生律师的

 

努力及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多个层面,不同的领域化解了众多社会矛盾,其个人在西安仲裁委裁决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例已经成

 

为仲裁委指导案例。杨建生律师被列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名录。

 

 

            2014年以来,杨建生律师作为陕西省法学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和陕西省法学会建筑法专业研究会副会长,省律协建筑房地产专

 

委员会主任、市律协建筑与招投标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每年组织收集论文达100余篇,针对民法总则

 

草案、建筑法疑难问题、招投标法存在的不足,均提出不同的见解和完善措施,受到了与会专家的好评。值得一提的是,西省高级

 

人民法院制定的建筑法疑难案件指导意见,杨建生提出的项目经理的法律地位的观点,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认可,并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