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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3087

 

 

   【内容提要】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律师事务所

 

可作为破产管理人,正式让律师事务所走向破产管理事务的领域。破产管理事务错综复杂,涉及的范围广泛,社会影响大,处

 

于起步阶段的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存在着法律风险、信誉风险及利益风险等,如何防范和控制这些风险是当前律师事务

 

所首要问题。
 

 

  【关键字】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法律风险、防范控制